看到一篇文章,把当今窜红网络世界而又不被现实世界接受的各种奇奇怪怪的人物和现象称之为“丑角文化”。说是一种文化现象,乃是抬举了他们的高度。依我看,恐怕连“娱乐”都很勉强。因为无论是文化或娱乐,都应该标榜一个时代的特征,为大众所接受并给予一定的精神营养。至于后来拿“美国的孔庆祥”和“中国的红衣教主黄薪”命运不同来说中美文化差异,说他们成了牺牲品,暗里批判我们的社会潮流没有美国人的那种宽容(原语:“…遭到互联网骂客的群殴,却又缺乏足够坚硬的心理铠甲,结果只能发布“下野”宣言,黯然神伤地退出表演舞台,成为丑角时代的牺牲品。与她命运相似的还有“中产兰”等。她们都是骂客的猎杀对象,最终倒在了文化猎场的尽头。而那些仍在苦苦挣扎的丑角,也已经在骂客的声讨下左支右绌,眼角里闪烁出哀怜的泪光。….骂客成为中国哄客的主流,正是中国文化躯体发生癌变的征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