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比特币为首的数字货币在近几年的兴起,给全球诸多国家的执政方带来了很大的监管麻烦。
我本身是区块链技术的爱好者,常常自诩为区块链布道者。对于区块链精神、区块链思想向来坚定不移,也明白代币在区块链社群中的作用。然而,在思考了很多事情后,也确实对以比特币为首的数字货币,有一些更粗暴的了解。
以往的很多关于区块链的文章,都是布道的。比如,《区块链可实现最大程度社会公平》一文中,我曾指出区块链的去中心化、追本溯源、智能合约、准匿名性等特点,在商业方面,可以降低生产成本、信任成本和提高生产效率、资源利用效率;区块链的核心共识,在社会关系方面,可以基于某种普适的价值观来建立某种共识机制以增强社会公平性;Token在区块链中的运用,则可以在生产关系方面优化资源配置,在社会关系方面实现社区自治,进而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
时至今日,我对区块链思想、区块链精神的热衷和推崇,依然初心未改。只是,却也逐渐认识到,可能就像宗教信仰一样。宗教的教义本身是好的,引人向善的,利于规范人世间的秩序,利于让我们成为更好的自己;只是可惜,终究被有私心有恶意的人利用,成为了破坏和平奴役教众的工具。区块链技术也是一样,至少截至目前,我发现坏人对它的利用程度远胜好人。
在现实情况中,数字货币主要有三种用途——资金转移、结算和融资。而这三种功能,实际发展得较好的,当属资金转移和融资功能。
国际间资金转移:通过数字货币方式的国际间的资金转移,除了少部分合法的跨国企业为了节省成本这么做,实际上利用比特币进行资金跨国转移的多数都是非法组织,往往是有洗钱嫌疑的。也正因为全球各国政府意识到数字货币具有洗钱功能,所以,最初对比特币实施监管往往是由央行主导,以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为名居多。
融资:2号虚拟货币的融资功能,在2017年下半年后体现的淋漓尽致,融资功能损害的是投资者,所以,对融资功能实施监管的往往是各国的证券交易委员会,以教育和保护投资者为名居多。(实际上政府在这件事情上真没撒谎,他们是真的为了保护投资者)
面对以区块链为底层支撑技术的数字货币,各国政府的监管表现各异。
日本政府的七步打法:
1、承认数字货币支付的合法性,对比特币交易收税并纳入监管;
2、推出新版消费税,取消比特币交易消费税;(使小小日本成为全球最大的比特币流通交易国)
3、颁发比特币交易所牌照,并停运无牌照交易所;(不动声色间将数字货币交易纳入监管)
4、鼓励行业自律,加强消费者保护措施;
5、加强与行业自律机构合作,计划制定ICO指导方针;(你妄图取代华尔街地位?妄图打造币圈纳斯达克?)
6、基于以上,计划修改监管法案,以期推出金融衍生品;
7、基于以上,计划推出大额交易实名制,以防止洗钱。(先吸引过来,最终将之收进监管的笼子)
日本政府在对数字货币的监管中,彰显出了其监管智慧:有利益的东西,他们不惜用降税的政策先吸引进来,然后再对砧板上的肉进行实名制(反洗钱)和定性证券(归入证券法规监管范围,以保护投资者)等一系列措施,永远将监管的主动权抓在手里。
菲律宾对数字货币的监管,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菲律宾央行监管“比特币的资金转移功能”;另一部分是菲律宾证券交易委员会监管“ICO的融资功能”。
由于菲律宾是“数字货币国际汇款业务”的世界第三大汇款接收国,所以菲律宾央行并没有特别强调在数字货币方面进行反洗钱,而是将数字货币交易所列为汇款营运商,通过颁发25张交易所营运许可证的方式来监管,并从中获得巨额牌照收入和营业税收。
而另一边,菲律宾证券交易委员会则将ICO的项目定性为证券,从而将ICO项目纳入监管,以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并保护数字货币投资者。一旦ICO项目方违反法律法规,ICO项目方恐怕也不过是帮助菲律宾政府赚钱而已。
反观其他有些国家,上来就直接禁止,将交易所和ICO平台赶出国门,结果数字货币交易没禁止住,监管主动权完全沦丧。
去年七部委联合发布公告,将国内交易所和ICO平台赶出国门,后又以种种措施压制数字货币矿场。
结果呢,中美贸易摩擦后,中兴通讯被美国制裁,证监会副主席亲自前往有芯片研发能力的数字货币挖坑企业,邀请其赴港上市……然而,不要忘记了,之前这家公司已经被证监会拒绝三次了……
时隔一年,五部委再次联合发布风险提示,指责打着区块链旗号的数字货币侵害公众合法权益……然而,数字货币二级市场对此风险提示波澜不惊。
时至今日,币圈出海已经尘埃落定,去中国化成效显著。“数字货币交易数据”稳稳地掌握在他国监管机构手中,他们掌握了反洗钱的主动权;“ICO监管草案”推出在即,他们掌握了掐住项目方脖子的能力,上千个项目方只能对他国政府俯首称臣;“数字货币交易所的税收”源源不断地流进了他国国库,他国财务大臣们相视一笑……
在这个国际化、全球化的监管环境中,围、堵、封实际上除了会让自己与世界脱轨,并不能真正遏制什么;虽然新生事物,在早期往往为坏人利用,但只要它有足够美好的远期愿景,我们就不能因为它可能被坏人利用而不去发展它,相反,更应该去遏制其坏的用处,发扬其好的用处。而在监管方面,与其将主动权让给他国,不如将主动权握在手中。
最好的监管,也许是将其放到阳光下。
随笔于即将“9.4”一周年之际——曹蘖